公开征求意见!佛山拟出台《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送审稿)》
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旖荻 通讯员佛司宣报道: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市发展改革局起草《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拟作为佛山市地方性法规,现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送审稿)》分为总则、政府政务服务、市场公共服务、法治保障服务、附则,共5章41条。市司法局表示,目前国家和各地方均没有类似立法,佛山制定本条例属于首创,是全国范围内第一部就如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进行专门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如市场准入门槛高、用地报建环节多耗时长、招工难、融资难、办证慢、公共资源公平交易及水电气报装复杂等,《条例(送审稿)》明确规定了企业开办零成本、公司章程仅备案登记形式审查、一照通行,扶持“走出去”企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推行成本减免,“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及共享用工,不动产登记交地即发证、验收即发证、交房即发证,不动产抵押贷款登记“一站式”办理,相关税费合并申报及“非接触式”办税,“一件事一次办”清单,水电气接入联动等内容。
围绕涉企事项政务环境优化,以及市场主体经营发展所需的市场要素配置,《条例(送审稿)》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及金融机构之间应当加强联动。佛山市首创“佛山市场主体服务日”,每年市、区人民政府通过各类活动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互动联系,营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
《条例(送审稿)》明确,要夯实公共支撑,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搭建一网一窗,涉企事项一口出入,强化数据汇集与安全管理,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同时,《条例(送审稿)》也展现了佛山特色,包括要建立容错机制,鼓励担当主动作为服务,营造多元监管保障环境,破产事务府院联动,优化破产流程与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2年2月12日,公众若有意见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向市司法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邮寄至佛山市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528000);电子邮箱lifake@fssf.foshan.gov.cn。
若需查阅《条例(送审稿)》全文,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fssf.foshan.gov.cn/hdjl/yjjy/content/post_51422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