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院民一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以下简称“民一庭”)获此殊荣。

佛山中院民一庭。/佛山中院供图
民一庭共有40人,党员18人。走进民一庭党支部活动室,当事人赠送的锦旗挂满了每一面墙。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司法故事,传递出司法对人性和良知的坚守。
在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中,当事人区某夫妇长年累月地帮助、照顾黄某一家。在黄某去世后,不是法定继承人的区某能否获得黄某遗产的继承权?
案件承办人民一庭副庭长梁绮云多番探究案情事实后,用裁判作出了选择:区某夫妇对黄某生前的照料帮扶和精神慰藉,应认定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之他人,可适当分得遗产。
“这个判决不只是简单地对遗产进行分割处理,更多的是想对在法定扶养义务人缺位时,亲朋好友之间的守望相助给予鼓励和肯定。”梁绮云说道。
民一庭副庭长钟学彬表示,法院判决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公众行为的风向标,影响人们的道德选择和道德判断。法官在裁判前应当慎重考虑这份判决将会给社会公众造成何种价值导向。
正因如此,民一庭精研审判,着力打造精品案件,定期举行专业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开展业务专题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努力让小案件发挥出大效应。
民一庭庭长刘红认为,化解社会矛盾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
早前,民一庭在审理案件中发现顺德家具行业火灾现象频发,于是与顺德家具协会一同深入走访家具行业一线,了解顺德家具行业火灾多发的情况,就防范家具行业火灾案件发生提出具体建议,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2018年,民一庭积极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司法局、市保险协会等相关单位,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把道路交通纠纷化解在诉前。
自道交一体化中心成立以来,诉讼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
近年来,民一庭坚持以多种形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主动向相关单位或部门建言献策,针对物业纠纷、评估鉴定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