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消防宣贯进物业,普法培训“面对面”

珠江商报讯 记者杜达雄 通讯员梁曦童摄影报道:为进一步督促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12月2日,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进龙江镇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宣贯培训。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镇物业管理机构负责人等50人参加培训。

消防宣贯进物业,普法培训“面对面”
培训会上,龙江镇消防救援所所长王乐作为主讲人,讲解了《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关于物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立法的角度阐明了《规定》出台的意义和作用。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列举了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应负的法律责任,重点就住宅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消防车通道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和解答,并对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强调说明。
王乐还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涉及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同时,要求区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机构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物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职尽责。
通过此次宣贯培训,对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物业管理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辖区营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