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禅城区启动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整治行动
禅城生态 2021-11-23 14:51

11月22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召开会议,正式启动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现场。/部门供图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有三大任务:第一,严厉查处环评信用平台诚信档案信息不真实和信息造假行为;第二,严厉查处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第三,全面清查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单位。

本次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行为:

(一)不具备环评技术能力、诚信档案存在突出问题的环评单位

1.在信用平台提交的单位组织形式、出资人和举办单位、设立材料、住所等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2.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的;

3.实际无环评工程师的;

4.分支机构违规建立诚信档案的;

5.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单位联系方式不真实的。

(二)“挂靠”环评工程师和诚信档案存在突出问题的环评工程师

1.存在“挂靠”行为的;

2.未在信用平台提交参保缴费记录、社保缴费单位和诚信档案中的从业单位不一致等全职情况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人联系方式不真实的。

整治措施和违规后果:

1.对于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环评失信行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实施失信记分:

(1)发现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在专项整治期间假借变更名义修改诚信档案信息或在专项整治期间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记分办法》第六条,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失信记分;

(2)发现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的,依照《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失信记分;

(3)对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在自查自纠中主动发现问题、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可视情况不再实施失信记分;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人员在环评单位“挂靠”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向其实际工作单位通报。

2.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公众举报渠道:欢迎公众加强对环评单位、环评从业人员的监督,对于在佛山市禅城区辖区范围内的环评违规行为,可拨打0757-82346395进行投诉或举报。

备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原文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910/t20191028_739489.html


来源:禅城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