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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姐弟因老屋对簿公堂 法院调解解开心结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 通讯员吕慧敏报道:“非常感谢佛山中院法官们的不懈努力,我们案件能得到圆满处理,离不开合议庭的努力与坚持,真是辛苦你们了。”近日,案件当事人陈女士在佛山中院数字法庭签署完调解协议后,对合议庭道谢。


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隔空”见面,达成调解协议。/佛山中院供图

据了解,岑某荷与岑某新为姐弟关系,两人均已八十高龄。岑某新因父辈所留的老房屋及其相关土地使用权属等问题起诉岑某荷,请求返还案涉房地产,岑某荷提出反诉。

一审判决以案涉老房屋登记在岑某新名下为由,支持岑某新的诉讼请求,并驳回岑某荷的反诉请求。岑某荷不服一审判决,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

佛山中院二审庭审后,发现案涉地块中除了原有的旧宅,还有岑某荷在原有宅基地部分空地中新建的房屋。双方因宅基地使用权、旧宅房屋所有权及新建房屋的权益问题产生纠纷,一审判决虽以物权登记公示原则支持了岑某新的诉讼请求,但由此引发的其他问题并未就此了结。

合议庭尝试找出最优处理方案。经过与岑某荷的代理人即其女儿陈女士电话沟通后得知,岑某新的生活主要由其女儿岑女士负责照料,陈女士与岑女士在两家发生矛盾前亦有联系。

为打开双方心结,合议庭多次主动联系两位老人的女儿,听取子女们的心声,并了解双方和平解决纠纷的意向。合议庭结合案情,建议双方从家庭历史、兄妹亲情、财产处理及利益分配的合理性、资产管理的便利性等多方面分别考量,并从合理共有不动产、分享收益及共担风险、作出利益补偿等不同角度向双方提出调解建议。

由于岑某新及其子女长期在港生活,对内地有关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并不十分熟悉,合议庭就相关法律程序耐心向岑女士作出释明。并通过“AOL”授权见证通,让岑某新与其女儿通过手机上线,以在线方式向岑某新解释调解建议方案,让其充分理解调解的优势,并由岑某新通过视频面签的方式授权其女儿作为代理人,参与该案审判及调解环节,进一步拉近双方的调解差距。

经过合议庭不懈的努力,在近数十次电子邮件、跨境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的沟通后,合议庭终于将双方拉到几近“零距离”。

最终,在港的岑女士通过在线庭审系统与身在佛山的陈女士“隔空”见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牵涉两地两代人四个家庭的房产纠纷最终迎来了圆满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