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人1集体获司法系统“国字号”荣誉!
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旖荻 通讯员佛司宣报道: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重要通知,宣布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佛山1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其中,南海区司法局狮山司法所获“全国模范司法所”表彰,顺德区司法局勒流司法所所长萧泽开、三水区司法局西南司法所所长周一江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表彰。

周一江将法律知识送进企业。/市司法局供图
南海区狮山镇是广东首个GDP超千亿元的强镇,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强烈。近年来,狮山司法所坚持党建引领,以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据介绍,该所通过打造人民调解平台,成立品牌调解工作室;强化规则,探索监管新思路;创建全时空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制定法律审查工作制度,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举措促进基层法治化建设。在该所多年深耕细作下,狮山镇法治环境良好,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狮山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市司法局供图
萧泽开注重创新传承发扬枫桥经验,构建“党建+调解”工作模式,并积极推动勒流街道22个村(社区)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在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全面实现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近年来,他先后获得佛山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佛山市“双到”扶贫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萧泽开(左)收到市民群众送来的致谢锦旗。/市司法局供图
周一江带领全所工作人员积极探索“阳光社矫”品牌。通过党建引领,共筑西南司法阳光家园,组建西南司法党员志愿者帮扶服务队和西南司法阳光志愿服务队,打造三个社区矫正活动基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自我,顺利回归社会。他曾2次被佛山市司法局授予个人三等功,并被广东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个人,以及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