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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个人信息保护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丨营商环境大家谈·个论

佛山日报

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涉及个人的信息权益保护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规范问题,也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一流的营商环境一定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有着良好的、稳定的体制机制。环视世界各大发达经济体,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积极实践都对营商环境的优化产生了积极效果。当前,佛山正在深入推进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一号改革工程”,需要高度重视和掌握个人信息保护对优化营商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使其能对进一步优化佛山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个人信息保护已扩展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利用更加广泛,个人信息越来越多地被各种市场主体运用于自动化决策和商业活动。个人信息已成为经营者开展商业模式创新、价值链管理等活动所依赖的生产经营要素,并且,个人信息通过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一系列环节,形成了个人信息处理的市场环境。因此,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处理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合理的平衡关系:既要体现出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又要对个人信息处理形成一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营商环境。目前,一些国家或国际区域性组织在数字贸易领域将个人信息保护上升为核心主张和诉求,并在双边贸易或区域贸易自由协定中固化或强化这种主张和诉求。例如,东盟各国通过《东盟电子商务协定》、参与APEC的有关行动计划或方案、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所涉及的数字贸易规则中强化了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成为国家和国际区域性组织关注的贸易营商环境和区域经贸秩序内容。

保证个人信息保护与商业利用之间的平衡

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进程中,保证市场公平竞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标。其中,市场信息环境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突显。各种市场主体获取和处理商业信息的状态和结果,不仅关系生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而且关系市场信息环境的公平性。在商业信息中,经营者的个人信息、客户的个人信息、消费者个人信息往往成为企业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传统决策和自动化决策的依据。因此,构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和商业体系,将有利于各种市场主体在信息获取和处理上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在个人信息的结构中,存在着可以带来商业价值的信息内容,只有保证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商业利用之间的平衡,才能形成良性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并体现为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形成的严格保护,这种保护将有利于减少市场的交易成本,以及更加便利获得互信收益,最终体现为社会信用体系具有的公平环境。


结合营商环境优化促进个人信息保护


当前,我市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了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有关部门要结合法律积极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事权事项及其运行研究和工作部署,尤其是要针对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内容,如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商用性跨境提供、个人信息存储本地化、个人信息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好研究,履行好职责。要结合佛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和要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

文丨彭晓洁(作者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