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广东境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这类车辆通行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报道:近日,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自11月1日起,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根据《通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指的是,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从11月1日起,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已经驶入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于0时前驶离高速公路,并遵守所在地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前3个月为执法过渡期,期内相关部门将对违规运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警告教育,对符合豁免限行条件的车辆督促进行报备申请。
在广东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规定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