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本轮疫情已经波及陕西、宁夏、内蒙古、北京、甘肃、湖南、贵州、河北、湖北、青海、四川、山东、黑龙江、云南等14个省份。
10月27日新增通报关联病例省市
北京新增3+2:新增2例京外关联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
黑龙江黑河新增1+3: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黑河市爱辉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黑河市爱辉区)。
山东日照新增1+4: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日照市报告4例),首发病例曾到过宁夏银川。
四川新增1例: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省外关联输入,为10月24日富顺县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内蒙古额济纳旗新增本土确诊7例:病例1至病例6均为额济纳旗对重点人员排查中核酸检测阳性,病例7为额济纳旗全员核酸筛查阳性。
青海西宁新增3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宁夏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在银川市。
云南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陇川县抵边严管区重点人群、瑞丽市集中隔离管理密接人员核酸检测中各发现1例)。
佛山市疾控中心向市民发布提醒
请以下人员主动报备
以下日期以来来(返)佛人员,所有粤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请第一时间到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工作。
10月2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除高风险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10月2日:甘肃省张掖市;
10月8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10月8日:新疆乌鲁木齐;
10月13日:黑龙江省黑河市;
10月14日:甘肃省嘉峪关市;
10月15日:甘肃省兰州市;
10月15日:贵州省遵义市;
10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
10月15日:云南省德宏州;
10月16日:北京市昌平区除高风险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10月16日:宁夏银川市;
10月18日:宁夏吴忠市;
10月18日:山东省日照市;
10月18日:甘肃省陇南市;
10月1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自省外来(返)佛人员要在抵佛后及时向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加强自我防护
市民在外要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如需要前往各类室内的娱乐、休闲场所,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同时配合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等防疫规定。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落实多病共防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市民朋友尽快就近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就近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佛山市出行防疫政策如下,请有需要来佛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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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佛山政策
1.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全域管理疫情发生地区和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前3天落实“三天两检”(三天内完成两次间隔超过24小时的核酸检测),期间居家不外出、人员不来访、采样不出门。
4.对外省来(返)佛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对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管理。
6.上述措施时间自离开当地之日算起。
出行交通政策
民航
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码同行、100%佩戴口罩,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加强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客运管控,防止疫情传播。
铁路
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码同行、100%佩戴口罩,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加强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客运管控,防止疫情传播。
公路
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码同行、100%佩戴口罩,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加强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客运管控,防止疫情传播。
来源:佛山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