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丨房子买不成,女子想拿回首付款,半年了仍在退款中?
佛山日报 2021-10-20 20:31

“房子买不了,开发商拖了快半年都不退还首付款,导致我每个月要支付2000多元分期贷款的利息。”近日,广州的黄女士向佛山日报爆料反映,自己在顺德一楼盘买房,已支付首付款39万余元,却因房贷审批不通过导致购房不成,她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但快半年了仍未收到钱。

日前,经记者介入,黄女士与开发商已协商达成一致,开发商工作人员答复称本周内完成退款流程。

事件:

购房不成遭遇退款难

今年3月底,家住广州番禺的黄女士在位于顺德区龙江镇的龙悦江山楼盘看中了一套房,总价128万余元。4月,她与佛山市金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集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随后支付了首付款39万余元。

谁知,黄女士在向银行申请房贷时,却被告知房贷审批不通过。因无法全款支付剩余房款,黄女士购房失败。事后,她与金集公司多次协商退回首付款的事宜,却被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时间。

顺德区龙悦江山楼盘。/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摄

“首付款里有19万元是分期贷款,是开发商工作人员帮我操作贷下来的,当初开发商答应可以免息10个月。”黄女士告诉记者,但房子买不成后,金集公司却否认免息的说法,让黄女士自行支付这笔分期贷款的利息。

“说退款却一直拖,让我不停支付利息。不支付又担心影响个人征信,感觉自己被套路了。”黄女士气愤地表示,因金集公司一直拖延退还首付款的时间,导致她已连续支付了6个月的利息,合共17100元。

10月13日,记者前往龙悦江山销售中心,见到了黄女士及楼盘的销售人员王小姐、客户大使刘先生等人。

据黄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可知,销售人员王小姐知道并协助黄女士通过某网贷平台贷款19万元用于支付房子首付款,而该网贷平台的查经理也是楼盘工作人员帮黄女士对接的。然而,该楼盘客户大使刘先生却表示,该笔19万元的分期贷款是黄女士自己的借款,需要黄女士自行还款和支付利息。当日,刘先生还表示公司已在帮黄女士加急处理退款的流程,并称一般情况下,退款流程最少也要三个月。

楼盘工作人员刘先生称退款流程比较复杂,最少需要3个月。/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摄

10月13日,楼盘销售人员王小姐称已在帮黄女士催退款进度。/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摄

当日,针对记者有关黄女士退款难一事的采访,刘先生等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法现场答复媒体,要求记者发采访提纲。

10月18日,金集公司通过邮件回复记者,称公司与消费者已达成一致协商,并于10月17日签署相关文件,但具体双方达成什么协议却未告知。与此同时,黄女士也告知记者,称金集公司已答应会把全部钱退还给她,还将配合她去相关部门处理退还已纳契税的问题,该公司还称将于本周内完成退款流程。


律师提醒:

房贷未确定前别轻易签合同

佛山传媒集团新闻评议员、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蔺存宝律师指出,这起事件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事件主要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黄女士与金集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另一个是黄女士与某贷款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

在商品房买卖中,作为买受人的黄女士,首先要清楚自己的购买能力,在自身购买能力不足且向银行贷款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蔺存宝建议消费者不要急于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为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是约定,在买受人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买受人仍然要自己解决付款问题,否则买受人构成违约,要承担高额的违约成本。当然,如果作为出卖人的开发商明确书面承诺,在消费者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除外。

而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即使通过房地产销售人员联系到的贷款平台,消费者也要自己尽到足够的审慎义务,要了解平台的合法性,借贷的有关条款,尤其是涉及到利率、利息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条款,必须认真看清楚,再决定是否借贷。如果借贷平台或开发商的销售人员,或者其他中介人员确实承诺借款在一定期限内免息的,一定要落实到纸面上,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消费者会面临维权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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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爆料购房不成后遭遇首付款退款难问题。/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制作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