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河道环境,还堤于民!顺德区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佛山日报 2021-10-16 21:51

   

10月16日,顺德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召开顺德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现场会。视频/佛山日报记者谈飞洋制作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谈飞洋 通讯员佛河宣报道:为贯彻落实顺德区委区政府对河湖“清四乱”的要求,10月16日,顺德区在均安镇星槎村组织召开顺德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现场会。佛山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刘剑锋,顺德区副区长刘国兴等率队拆除了违章搭建(构)筑物5宗,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

顺德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均安镇人民政府和全镇13个村(居)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连同区城乡品质提升攻坚队联合执法组,共200多人参加了专项行动。

10月16日,顺德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召开顺德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现场会。/受访单位供图

行动中,区、镇两级执法人员对星槎村、南浦村东海水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构)筑物进行清理,经过近三小时的清拆行动,沿岸违建已基本上清理完毕,河岸基本恢复原本风貌,河道环境得到了提升,实现了“还堤于民”。

顺德区区、镇两级执法人员对星槎村、南浦村东海水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受访单位供图

现场会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下阶段落实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刘国兴指出,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开展城乡品质提升攻坚战,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落实河长制“清四乱”“五清”等工作。接下来要持续发力,区镇职能部门及村(居)干部要依法履职、失职必究,采取铁腕手段及时处理违法建筑,坚决打赢“清四乱”硬仗。

刘剑锋表示,顺德区河湖“清四乱”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各级各相关部门仍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目标导向,科学谋划严密组织“清四乱”专项行动,确保达到“减存量、遏增量”的效果。

顺德区、镇两级执法人员对星槎村、南浦村东海水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受访单位供图

2018年以来,顺德区共排查清理河湖“四乱”问题542宗,已全部完成销号,累计清理违法建筑占地面积57.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该区将继续加大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力度,全力遏增量,加快清存量,对新增“四乱”零容忍,“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对历史“四乱”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及整治计划逐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