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高明大道全路段不再限制货车通行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1-10-15 18:37

从今日(15日)起,高明公安交警大队解除高明大道(高明大桥至三洲桥段)和沿江路(高明大桥至荷香路交汇处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怡乐路(祥福路至大德路段)限货时段调整为上午7:00-9:00和下午17:00-19:30。

15日起,高明交警解除高明大道(高明大桥至三洲桥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高明公安供图

目前,高明大道一环西拓南环段主体工程和高明大道下六村桥主体施工已完成,为优化货车的通行条件,今日(15日)起,高明大道限货措施重新调整,解除高明大道(高明大桥至三洲桥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解除沿江路(高明大桥至荷香路交汇处段)“禁止核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与此同时,怡乐路(祥福路至大德路段)限货时段调整为上午7:00-9:00和下午17:00-19:30。

15日起,高明交警解除沿江路(高明大桥至荷香路交汇处段)“禁止核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高明公安供图

限货措施调整后,目前高明中心城区限货区域包括东至沿江路(荷香路以北至甲沙线),南至文华路、荷香路、常安路、泰和路、中山路,西至高明大道、祥福路,北至三宝路、秀丽河、跃华路、荷香路、沧江路路段所围组成的闭合区域。其中,高明大道、祥福路不限制货车通行,怡乐路(祥福路至大德路)除限制时间外不限制货车通行。

高明交警提醒,在中心城区限货区域,从早上6:00至晚上00:00限制核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在限货措施实施期间,违反限货规定的车辆,高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15日起,怡乐路(祥福路至大德路段)限货时段调整为上午7时至9时候,下午17时至19时。

另外,限货路段沿线周边运输企业单位或个人以及符合《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申请使用规定》条件的货车,确须在上述禁行路段行驶的,可根据《佛山市货车通行申请使用规定》,到辖区交警部门(高明区荷香路443号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佛山货车通行证》。咨询电话:88822244、88680666。

目前高明中心城区限货区域示意图。高明公安供图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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