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商家,还用“投资少、回报大”宣传语?注意,可能已违法!
佛山日报 2021-10-13 19:33

“投资少,回报大”这句广告语,你是否还在用?小心,这可能已经违法!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着力规范网络广告宣传市场秩序,连日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镇街市场监管所,加大了对辖区内商家互联网广告的检查力度。

顺德区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辖区内两家企业分别在网站投放广告,提到“收益大、每月可纯收入10万、见效快、最快1个月可盈利、投资少、盈利大”等内容,且在整个网页内,执法人员未发现其对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的内容。

为此,执法人员对网页内容进行截图取证,并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经执法人员教育后,经营者主动整改并在现场删除了“投资少”、“收益盈利大”等字眼,以及在网页广告中增加了“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的风险提示。

另外,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上述两家涉嫌违法发布互联网广告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以及罚款的处罚。

下阶段,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合法发布互联网广告,扎实推进网络广告监管治理体系建设。

提醒:规范合法发布互联网广告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的内容,且不能以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在广告发布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上述违法情形的出现。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 通讯员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