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近日正式实施,对保障生命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加强普法宣传安全工作,压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顺德区安委办于9月23日上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邀请了国家一级安全评价师、国家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师资库师资、原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苏晓军授课。
顺德区安委会组织了43个成员单位、10个镇街相关代表到场参加,让相关部门、镇街带头学法,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原则。

图为培训现场。/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摄
培训会上,苏晓军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结合真实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全面阐释《安全生产法》修订的十大亮点:一是首次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二是首次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三个必须”工作机制;三是首次明确党政机关的安全职责;四是首次明确应急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都是本法行政执法的主体;五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六是明确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七是明确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九是首次明确将违法主体列入惩戒名单的信用机制;十是首次明确对严重违法企业“提请关闭”的标准。

图为培训现场。/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摄
在培训会后,顺德区安委办主任李发彬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遵法而行、因法而安,以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下一步,顺德区安委办将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培训力度,通过全区各培训机构在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培训中融入、通过执法人员上门宣贯、在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在线下自动售货机电子屏进行宣传等方式相结合,帮助企业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