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截止!佛山市“双创基金”首批政策性子基金申报开始
9月8日,珠江时报记者从佛山市科学技术局获悉,佛山市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下称“双创基金”)首批政策性子基金正式开始征集设立,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作为母基金的双创基金,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佛山市产业投资和创新创业领域,加速推动科技、金融和产业深度融合,有力助推佛山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此次双创基金启动首批政策性子基金申报,合作模式多达10种。其中,双创基金作为母基金与优秀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发起设立或入伙子基金,子基金可采用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的形式,双创基金相应的以有限合伙人(LP)或股东的身份出资。子基金既可以新设,也可以增资。未来,该子基金须100%投资于佛山市内企业和项目。
今后,佛山鼓励该批子基金优先投资于以下创新创业领域: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国家、省、市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等载体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的创新创业领域其他项目。
以及,该批子基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类、创新载体类、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类三类领域发展。以先进制造业领域为例,子基金将重点投向广东省“双十”战略和佛山市“2+2+4”产业集群中重点发展的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汽车及新能源(氢能)等产业和领域。
申报机构须符合一定条件。比如,申报单位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实缴出资500万元以上,且累计成功管理基金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拥有基金从业资格且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奖励方面,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政策性合作子基金完成清算退出且年化收益率超过4.5%时,归属双创基金在收回投资成本和扣除各项费用的超额收益(“超额收益”指投资收益中超过基准收益的部分,下同),可提取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子基金管理机构。
收益让渡也是该批子基金的亮点之一。为体现双创基金的引导作用,政策性合作子基金完成清算退出且年化收益率超过4.5%时,双创基金超额收益扣除上述绩效奖励后的剩余部分,可按照50%—100%的比例让渡给该子基金股东或合伙人。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彭美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