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卢优玲 实习生冼子晴报道:为贯彻落实“双减”工作,8月24日,顺德区教育局召开工作会议,解读《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服务时间:
实行“5+2”模式
托管不早于18:00
根据《通知》,在服务时间方面,顺德将实行 “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确保下午课后服务托管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
另外,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离校时间较为“弹性”,但不得强制有自主学习需求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做到“有需要就服务”。
服务内容:
书面作业辅导不少于1学时
素质拓展服务结合开展
会议上相关负责人明确,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和午休服务;下午课后服务以学校提供的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除寄宿制学校以外,全区义务教育学校100%开展下午课后服务。
基本托管服务以指导完成书面作业、辅导和拓展为主,保证不少于1学时,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能够完成书面作业。剩余时间各学校可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但不得用于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服务主体:
学校为主
第三方为辅
会议上,负责人还对校内课后服务的主体和保障机制进行了明确。学校是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主体,校内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同时,顺德积极引导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家长或志愿者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社会机构的课程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但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服务费用: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普惠非营利原则
针对备受关注的费用方面,顺德将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坚持自愿、普惠非营利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合理地由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通知明确,相关收费标准需报区教育局备案,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机构服务,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补助,不得由第三方代收费。
服务考核:
建立网络监督平台
不定期“飞行检查”
顺德区教育局上述负责人强调,顺德将建立网络监督平台,发动家长及社会进行全面监督,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不定期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进行专项督查或“飞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开学将会立即启动校内课后服务这一工作,但会针对‘一校一案’进行调研再稳妥地推进。”参会的顺德一中西南学校专职副书记邹高大表示,顺德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力度对作为寄宿制学校的一中西南学校有正面的影响。“以往课后主要是安排学生自习、体育锻炼或者依靠微薄的经费举办校本课程。”邹高大说,“未来能够引入更有资质的校外机构就能为学生提供更丰富、更全面的素质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