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方式 提高行政能力!市住建局举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班
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8月21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工作,提高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减少诉讼复议风险,市住建局日前举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班,组织了近8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许应超表示,要充分利用本次培训的机会,做好行政处罚法的宣贯工作,不断深化佛山市住建领域的法治建设,逐步提高我市住建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在培训过程中,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磊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背景及目的、修订的内容以及在执法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具体事项等进行了一一剖析,并通过执法案例、新旧法对照等方式,给执法人员讲解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追诉期限、当场处罚、当场收缴、简易处罚、听证的标准等调整内容。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市住建局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有着很好的指导意义,市住建局将按照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开展好行政处罚工作,使执法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