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检察院:书写“我有所应”的检察答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佛山日报 2021-08-19 08:52

“如果没有检察院对他的宽大处理,他根本没有机会改过自新,做一个好人。”谈及三水区检察院对钟某成的不起诉决定,钟某成的家属红着眼睛哽咽道。此前,智力有缺陷的钟某成在他人唆使下盗窃电缆。最终,考虑到其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三水区检察院通过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今年以来,三水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功努力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工作实效。

从“让犯罪嫌疑人重获新生”到“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再到“守护红色革命资源”,一个个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的举措,让群众获得感越来越强。

少捕慎诉慎押 法理情理兼顾

“感谢检察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年6月,钟某成及其家属一起到三水区检察院乐平检察室,将“执法为民 情系百姓”锦旗赠送给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表达自己对检察官人性化办案的谢意。

当事人向检察官送上锦旗,对他们人性化的办案方式表示感谢。

今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钟某成伙同庞某林盗窃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放在湖中的两个水泵和一卷铜芯电缆线。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钟某成的智力自出生起就存在缺陷,属于智力二级残疾人,且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

“钟某成是初犯,而且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更有助于对其进行教育和挽救,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组织了一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看到犯罪情节轻微的钟某成真诚悔罪,又得到被害单位原谅,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最终,三水区检察院依法对钟某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三水区检察院始终秉承“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对于在审查逮捕过程中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在犯罪嫌疑人已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得到消除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若查明对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确实无社会危险性,则依法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并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在起诉至法院的案件方面,三水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今年1月至7月,三水区检察院促成的28起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案件中,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11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对8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建议法院从宽处罚10起案件的被告人。

应救尽救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谢谢你们对我们一家的帮助,我一定尽力照顾好孩子,让她能够健康快乐成长。”近日,收到了三水区检察院送来的54048元司法救助金,三水市民杨先生感激地说。

今年6月,三水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办理一起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发现,案件发生后,该未成年被害人被诊断为伴有自伤行为的重度抑郁,治疗费约1.5万元,且还需要继续治疗、坚持服药,后续费用难以估算。而其父亲杨先生没有固定工作,收入十分不稳定,母亲收入不高,同时家庭需要照顾1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对此,检察官依法核实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情况、未成年被害人受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等,快速受理并审查其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并决定对该未成年人予以司法救助,为这个可怜的家庭发放了54048元的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燃眉之急。

一直以来,三水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坚持应救尽救原则,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国家司法救助等措施,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多元化救助,将不法侵害对他们的影响降到最低。今年1月至7月,三水区检察院对3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合共17.5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在办案方面,三水区检察院推行办案、救助同步进行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在办案的过程中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尽最大努力抚平其心理创伤,积极推进被害人“一站式”询问,避免因多次询问对被害人的心理造成二次创伤,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区检察院成立“护苗工作站”,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除了解决未成年被害人日常的生活难题,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三水区检察院还注重对未成年人日常的保护。日前,区检察院联合区扫黄打非办成立三水首个“护苗工作站”,打通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公里”。该工作站通过推动“绿书签”宣传、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普及等内容融入学生德育教育、家长课堂等,强化学校和家庭联动,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公益诉讼 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近日,在横涌村头厅农协会旧址、三水烈士陵园、三水人民抗日纪念碑、邓培烈士铜像等红色革命资源点多了几名“检察蓝”。看到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整体维护情况良好、环境整洁、干净卫生,部分红色革命资源点还配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和管理,相关配备也较为完善,检察干警们这才放心离去。

三水区检察院干警不定期实地走访红色革命资源点。

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革命资源是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学习党的历史、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革命传统和红色文化的宝贵资源。三水区红色资源数量多、分布广、类型丰富,更需持续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健全完善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

据统计,三水区目前有95处红色革命资源点,其中纪念设施12处,人物故居22处,侵华日军罪行遗址13处,重要事件和任务活动地点23处,重要机构旧址24处,烈士墓1处,有26处为省级认定的红色革命遗址。

对此,三水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红色革命资源的保护工作,不定期对红色革命资源点开展实地走访调查,从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查找潜在隐患,着力追踪存在问题的整治质量和效果,确保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在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反馈的基础上,三水区检察院还进一步向群众普及与保护红色革命资源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保护三水区红色革命资源的意识和自觉性,发动群众力量保护好红色革命资源。

在三水区检察院的努力下,不少市民保护红色革命资源的意识明显提高。“自从检察干警走访后,我们更加意识到保护红色革命资源的重要性。”家住邓培故居附近的村民邓先生说,如今,不少村民都定期轮流到邓培故居、南山书舍等红色遗址巡逻、检查,为保护红色革命资源出一分力。

文/佛山日报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杨静雯

图/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