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助力佛山高质量发展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并指出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逢山开道、遇水架桥,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
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更加重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社会治理意愿强烈,希望在促进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而回应这些新特征新要求,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强法治建设。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在改革发展中先行先试、勇于担当的佛山,要主动分析“新特征新要求”在佛山的具体化——在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存在的新困难。针对新问题与新困难,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自身,纵深推进佛山的法治建设,拉伸法治的广度,增加法治的厚度,切实把法治的方法覆盖于社会治理各个领域,着力让法治理念成为每个社会个体的思维方式,以法治建设的实效助力高质量的发展。
第一,以纵深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优化佛山营商环境。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要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必然要求。要纵深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必须精简商事审批程序,引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并积极推动农业规模化、精细化发展;必须发挥法的社会作用,完善系列扶持政策,出台产业发展指引,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增资扩产、技改提升、市场开拓、品牌标准等方面再上新台阶; 必须在律法的框架下,优化公有资产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公益性、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必须以法治环境为引领,推进金融、科技、产业的融合创新,为科技成果提供孵化、加速、融资等综合支持,把佛山打造成科技创新的乐园。
第二,以纵深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打造美丽宜居的佛山。
群众所关心的各种民生问题,大多都需要在法律所设定的规则内加以解决。所以,我们要进一步以法治思维为导向,娴熟地运用法律手段,依靠法治方法,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宜居。
要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深化民生领域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丰富公共文体服务内容,完善卫生管理体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全面优化民生结构,提升民生品质;必须以法律手段加速城市更新改造,赢得村改总攻坚的全面胜利,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对无牌无证、偷排偷放企业的整治力度,编制有效的环境整治方案,稳步推进内河涌深化治理项目,全面改变我们的软硬环境;必须加强社会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必须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痛击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创建平安佛山,确保群众的安居乐业。
第三,以纵深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构建文明和谐的佛山。
法律以规则调整、规范人们的思想的外化即行为,行为的被规范也会内化为思想的自觉。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更文明和谐的佛山。
要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好地方立法权,以科学立法的思维,提升城市文明秩序,巩固“创文”成果,积极传播《民法典》,提升公民行为规范,倡导文明行为,使群众逐渐形成内心对文明的尊崇; 必须完善治理手段,深化基层治理的改革,强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居治理体制,最终达到从“管”治到“法”治的转变,加快基层善治的实现; 必须以法的形式确立制度,提高集体经济运作水平,构建协同共治格局,推进村居经济社会综合转型,激活集体土地发挥最大功能;必须将基层矛盾纳入法治视野之下加以解决,并以法治的手段作为基层矛盾的终极解决手段。
只有将法治建设纵深推进到各个环节,高质量发展才有更坚强的保障。我们深信,在不断推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各项事业必定能越来越好,公平正义的春雨必将润泽每个角落,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信仰必定镌刻在市民心中,必定能全面地提升佛山的城市竞争力和市民的幸福感。
文/郑宇佳(作者工作单位为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