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湿粉类食品的安全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连日来,顺德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湿米粉类食品集中大检查,累计共检查农贸市场130家次、湿米粉类食品销售单位223家次。
区镇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对辖区内的湿米粉生产、销售环节的相关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湿米粉生产单位,执法人员对湿米粉在生产环节中的仓储、蒸粉、冷却、清洗消毒、包装标签等各个关键控制点进行了检查。
在湿米粉销售单位,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销售单位是否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与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一致、售卖的湿米粉类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标签标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标签标示要求贮存产品等。监管部门还对部分生产企业的湿米粉进行监督执法抽样,检测结果待出。

图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
为加强监管,各市场监管所召开相关会议,并通过微信群、农贸市场协会、学校食堂等渠道发出经营提醒,提醒各大生产、销售经营者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经检查,辖区内大部分湿米粉生产、销售单位表现良好,但个别销售单位存在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对于不能提供证明的湿米粉批次,监管人员已现场责令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并扣押了相关产品,同时,在检查中发现陈村2家经营单位涉嫌无证从事湿米粉生产,执法人员已对该单位生产设备进行扣押,并进行了立案处理。

图为检查现场。
除了不定期的湿米粉突击检查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还将每月1日定为“湿粉统一查”行动日。截至8月2日,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6家次、农贸市场1514家次、食品销售者136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568家次、学校食堂637家次,责令4家生产企业停产整顿,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立案查处8宗,移交案件线索3条。
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湿粉类食品安全整治高压态势,加强辖区湿米粉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全力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知多D——
选购:选择正规渠道,留意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消费者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在选购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等湿米粉,尤其是散装销售的,要留意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以及是否在冷藏条件下。食品经营者在购进上述食品时,要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冷藏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毕。储存销售散装的湿米粉等食品应当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储存:冷藏且当天食完,否则加热烹制也无法消除
家庭制作要注意冷藏储存和及时食用,湿米粉等食品一旦储存不当受到污染产生了米酵菌酸毒素,加热烹制也无法消除,食用后仍可引起中毒。湿米粉要冷藏储存且应在当天食用完。
就医:尽快催吐,及时送医
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燥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
如果怀疑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 通讯员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