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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决定胡志超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 通讯员任宣报道:7月27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胡志超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接受赵菊花辞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决定胡志超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