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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某餐馆设置“最低消费”门槛,查处!

佛山日报

进餐厅选择包厢,却被服务员要求必须接受最低消费的条款才能入座。容桂一间餐饮企业擅自设定包厢最低消费现象,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暗访执法行动,将其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餐饮商家设置最低消费是广大市民的投诉热点。为整顿餐饮行业歪风,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民生热点,积极为民办实事,于近期对餐饮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的违法行为开展暗访执法行动,一方面约谈餐饮行业协会要求开展行业自律,另一方面查处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典型案件。

其中,近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容桂街道某饮食店开展暗访。执法人员装扮成顾客,咨询饭店服务员该饭店是否设置最低消费金额,并对其对话进行录音。当得知该饭店对餐饮房间设置最低金额后,执法人员当即亮明身份并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该饭店共设8个房间,其中小房4间,设最低消费600元;中房1间,设最低消费900元;大房1间,设最低消费1200元;其余2间未设最低消费。经调查,该饭店未发生因设置最低消费而多收消费者支付金额的情况,因此,未有违法所得。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饭店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已于检查当日立案调查,如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查证属实,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处罚,如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如当事人没有违法所得,最高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据了解,近年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积极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工作,各项工作制度日益完善,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工作不仅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努力营造,更需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共治。如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