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弄虚作假、借证挂证……这些行为一律严厉打击!
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嘉慧报道:7月14日,记者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已印发,加大力度打击环评弄虚作假、借证挂证等行为。
《通知》表示,将加强对编制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具体而言,依托环评信用平台和审批业务数据,建立环评监督预警机制,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统计营业执照注册在佛山的编制单位以及在佛山开展环评业务的编制单位业务承接情况,动态掌握编制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工作量。对于编制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承接环评文件数量明显超过其正常编制能力的,组织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并靶向抽取其编制的环评文件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阻断环评造假和借证、挂证行为。
其次,严格环评文件审查,强化编制人员编制责任。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应加强环评文件审查把关,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技术评估且需要开展现场踏勘的,技术评估单位应当组织现场踏勘并留存证明。对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的,编制主持人或主要编制人员须参加会议并现场汇报环评文件主要内容,环评审批部门或其委托的技术评估单位应现场核实编制人员信息。编制主持人应全过程组织参与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编制主持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应开展项目现场踏勘,采取拍照、录像、文件记录等方式留存证明。
另外在监管方面,加强编制单位内部质量控制能力建设监管。编制单位应建立和实施覆盖环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包含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监测(不需监测的除外)、报告编制、审核、审定等环节。同时,编制单位应建立和实施可追溯的环评编制工作档案制度。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也鼓励行业组织加强自律。倡导编制单位自觉抵制恶意竞争、市场垄断、超出技术能力承揽环评业务等行为,主动向规划编制机关、建设单位告知环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明确环评与其他环境咨询、环保服务的工作边界,并在环评委托合同中约定,不应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