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法官黄建烈:铁面“包公”亦柔情
©原创 2018-08-15 16:36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他会连续一个月,每晚花上几个小时把证据材料中的每一个细节推敲一遍又一遍,并把数十个小时的审讯视频逐字逐句来回听,寻找关键的证据链。被告人患上脑梗塞行动不便,他亲自上门开庭,为的是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从业七年来,三水法院法官黄建烈始终保持着这份对办案的执着。在他看来,刑事法官的工作,不仅要让每个刑事案件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考验,做到罚当其罪,还要努力用法律的温度去感化当事人。

铁面法官对每个细节都较真

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和对被告的刑事处罚结果,正因如此,每个案件的办理,黄建烈都用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态度去对待,不放过蛛丝马迹。

让黄建烈印象深刻的案件是,2015年4月,云东海收费站工作人员李某恒伙同陈某等4个车队的司机,采取短途通行卡更换长途通行卡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并从中牟利。最终,经市民举报,李某恒等人被公安机关逮捕。该案偷逃金额巨大,涉案金额计算、违法车辆调查、不同高速路段收费标准不同等办案难点错综复杂。


黄建烈(右2)到患急性脑梗塞的被告人程某家中开庭。/三水法院供图

为了顺利办结该案,作为承办法官的黄建烈连续几个月,每天晚上都会与案件的证据材料死磕,把每一个细节推敲一遍又一遍,寻找案件的证据链条。他还把时长累计达数十个小时的监控视频进行逐段逐格地观看、分析,判断涉案车辆的行车轨迹,并写出上万字的审理报告,甚至把每一份法律文书前后核对不少于三遍。累了,他便休息一会,等精神好点再看视频和材料,避免在观看时漏掉重要信息。看完了材料,他还得处理自己手头上的其它案件。等到下班时,已经是晚上10时。

最终,在他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努力下,全部证据得到夯实,该案每个被告人受到了合理的刑事处罚。

黄建烈的执着被同事看在眼里。“从他进入我们刑庭办公室的那一天起,我就看出这个小伙子是不一般的认真。”刑庭庭长李韬毫不掩饰他对黄建烈的欣赏。他说,黄建烈常常会跟自己较劲,凡事都要一头扎下去仔仔细细做准备,这是他做好一切事情的底气,也是让人最放心的地方。

如今,黄建烈还是三水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团队成员之一。对于自己的新使命和新任务,他坚定地说,一定要用办案的坚韧劲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完成党和人民交给他的任务。

柔性执法 将法庭搬到被告家

“法官的最高境界不是判案,而是成功消除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11年,黄建烈成为了一名基层刑事法官。在长期的办案中,他发现,办理刑事案件的目的不仅在于让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还需要用法律的温度去感化他们。

去年6月20日9时32分,被告人程某因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审理该案的黄建烈却从公安机关得知,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患上急性脑梗塞,导致下半身行动不便,到庭庭审比较困难。听说此事后,黄建烈马上来到程某家中走访。在程某家中,他看到由于行走困难,程某需要坐着轮椅代步。

“尽管被告人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但是我们也应该考虑其患病情况,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经与检察机关多番沟通,黄建烈最终决定将法庭搬到程某家中。今年6月14日,黄建烈和书记员、公诉人等人来到程某家中开庭。

庭审中,黄建烈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他告诉程某,其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处罚。但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认罪。综合考虑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身体健康状况后,法院决定对程某免于刑事处罚。

判决后,程某流着眼泪表示不上诉,并感谢法院能够在其家中开庭,减少其诉累,保证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绝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

“法官不应该是办案机器,需要将情理与法理融合起来。”黄建烈认为,司法办案要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也要让其感受到法律有温度的一面,通过感化他们,让其内心深处远离违法犯罪。

原标题:铁面“包公”亦柔情

法官黄建烈办案将情理与法理融合,让法律有力度有温度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李志健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