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谈飞洋 通讯员佛河办报道:日前,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佛山市水利局获得“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何永光获评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高明区党委副书记、区长梁耀斌获得“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据悉,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佛山市水利局不断完善河长制机构设置,创新实施流域长制、“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等,全面压实河长湖长主体责任,促进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源自水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19年、2020年,佛山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连续两年在省级考核中获评优秀。
组织对顺德区河涌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理顺全区河涌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常态化飞行检查机制,督促镇街河湖长履职,及时整改河湖问题;组织设置民间河长制度,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和管护水环境……作为顺德区河长办副主任、区治水攻坚办公室副主任,何永光一直大力推进治水精准化、高标准建设万里碧道省级试点东平水道段等河湖长制工作,积极为市民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环境。
带头履行区副总河长职责,与全区河湖长逐级签订承诺书,推动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新机制,全力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保护与建设——自2017年以来,梁耀斌把打赢碧水攻坚战作为严格履行高明区副总河长的首要政治责任,坚持末端治理、源头减排、生态修复并举,逐步形成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美丽高明”生态景象,助力高明区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守住秀水长清,为市民打造更多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河湖美景是各级河湖长的责任。据悉,佛山市今年将通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佛山段、推进河湖治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深入打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河湖生命健康等举措,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进一步促进全市河湖面貌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