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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顺德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张泰银 通讯员顺纪宣报道:“你们村原党委书记林某被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以职务侵占罪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林某案属典型的小官大贪,严重影响干群关系,我们要引以为鉴……”日前,顺德区杏坛镇某村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就该村原党委书记林某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会上,杏坛镇纪委通报了案件相关情况,该村“两委”干部、财务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谈体会,逐一深刻剖析深层原因,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针对该案,杏坛镇纪委还组织镇党委委员及镇党建办、镇纪监办、镇财政办、镇农业农村办和镇城建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并就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出工作计划。

“这个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辖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集体决策、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是心存侥幸,放松对自己的纪律要求,以为村干部不起眼无人监管,最终在违法犯罪的深渊里越陷越深。作为同村的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不碰党纪法规这条‘高压线’。”与会干部深受触动。

去年底,杏坛镇纪委督促镇农业部门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篱笆。目前,杏坛准备出台《杏坛镇村(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杏坛镇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管理及合同管理。

此外,在今年3月,杏坛镇纪委印发《杏坛镇纪委村(社区)纪检干部工作手册》,要求村(社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发挥“零距离”监督的优势,通过参加或列席会议等形式对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以及“三资”管理等重要事项实施监督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切实防范农村基层“微权力”失控的风险。

这是顺德区纪委监委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深化以案促改,做深做细做实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据悉,顺德区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选取各领域、各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家庭助廉教育活动等方式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摒弃看客心理、看戏心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以案治本,核心在‘案’,目的在‘治本’。”顺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督促案发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查找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最大程度防止同类问题、同类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