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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危险了!高明一电动车主从八楼飞线至一楼充电

高明融媒体中心

近日,高明公安接群众举报,有住户从八楼高楼“飞线”至一楼,为是为楼下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接报后,民警对事主进行批评教育。高明公安提醒,切勿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近日,高明公安月明警务室接到辖区群众举报,在荷城知言街5号一名住在八楼的住户,经常从八楼层高一直“飞线”到地面一楼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即便是下雨天依旧如此,情况非常危险。

接到举报后,高明公安月明警务室警员迅速到场走访查看情况,在大楼的外墙上发现一条从八楼垂吊下来暴露在外的电线,正在为楼下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

确认群众的举报属实,警员现场就停止了该电动自行车的违规充电行为,并上楼对该住户进行走访,警员对电动车主谭某进行普法教育,讲解该充电行为的危害性,并要求车主签订承诺书,承诺以后不再“飞线”充电,成功消除了一起辖区消防安全隐患。

实际上,像这样乱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极容易发生消防火灾。

4月21日凌晨1时许,荷香路松涛街一商铺着火,事后据商铺经营者程某叙述,当天晚上其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店铺门口外充电,自已在店铺内玩手机,突然电动车电池冒火花,并引燃店内衣物,火势迅速蔓延。程某尝试灭火,但火势太猛只能报警。

起火店铺内的商品已被完全烧毁,商铺里面一片狼藉。高明公安供图 

目前,高明公安防火大队正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牵头各有关单位全面推广充电桩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全区新建电动车充电桩85个,新增充电接口860个,覆盖小区、厂企、出租屋等场所60个,目前,全区已建好充电桩538个,充电接口4656个。

高明公安提醒,为了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民要定期检查并更换超期服役电池,不要在室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充电,更不要私拉电线充电,要到正规的充电桩充电。如发现有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可及时反馈给物管等有关单位处理。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关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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