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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闲无事找这样的“消遣”?高明2人被捕!

近日,2名男子因闲来无事,于是电鱼消遣作乐,最终被高明公安民警抓获。民警提醒,目前是西江、沧江流域的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近日,高明公安更合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沧江河更合段有人疑似非法捕鱼。


2名男子正在电鱼。高明公安供图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河岸边不远处的船上,一男子正拿着电鱼杆电鱼,另一男子则拿着捞鱼的网兜,船上已有多条疑似被电晕的鱼。民警见状立即制止两名男子,并当场查获鲤鱼、桂花鱼、鲮鱼等非法捕捞渔获,合计重量30多斤。


非法捕捞渔获。高明公安供图

原来,两人为兄弟关系,当日闲来无事,便决定一起到河里电鱼作乐。在明知禁渔期禁止捕鱼的情况下,二人依然顶风作案。目前,2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经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今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按照规定,西江水域、沧江河、秀丽河等江河流水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进行捕捞的,由渔政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2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经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高明公安供图

高明公安提醒,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市民应在禁渔期期间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关汉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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