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罗村:私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查封罚款!
珠江时报 2021-04-15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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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从中谋取私利,罚!15日,记者从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罗村中队(下称“罗村综合执法中队”)获悉,罗村综合执法中队于14日对一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案件进行依法处理,对狮山罗村某建设工程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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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倾倒在涉事工地的建筑垃圾。

时间回到13日上午,罗村综合执法中队开展日常巡查,巡至狮山镇穆院社区新誉洞经济社工业区附近一工地时,发现一辆装载建筑渣土垃圾的运输车驶入工地,并将建筑垃圾进行倾倒,受纳面积约9㎡,而该工地面积超2000㎡。执法人员随即找到施工方询问,要求对方提供相关受纳审批文件,但施工方未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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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涉事工地进行查封。

为防止有其余运输车继续驶入并实施倾倒,扩大危害影响,执法人员当即叫停工地并进行查封,同时向施工方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到罗村综合执法中队接受处理。经查,狮山罗村某建设工程公司在未经行政机关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工地设置为建筑垃圾弃置场非法谋利,罗村综合执法中队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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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向施工方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

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受纳工程渣土的,应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受纳建筑垃圾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可对违法当事人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罗村综合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大力查处城市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偷倒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靓丽市容环境。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杨世聪

通讯员/周杰滢 图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