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起重车“举臂”上路拉断高压电线
珠江商报讯 记者李文杰报道:4月12日,在顺德勒流黄连,一台集装箱用起重车(属特种设备)为贪图一时便利,在升起起重臂的情况下违章上路,触碰两回10千伏架空导线引起线路断线跳闸。事件导致黄连村3600余户用户停电,抢修耗时12小时、费用超30万元,周边工业用户因停电导致直接经济损失逾30万元。

事发后,供电维护人员和附近的治安巡逻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进行了安全围蔽。“太险了!如果不是起重臂接触高压电线的部分刚好是绝缘体,起重车司机可能就有生命危险了。”现场的供电人员感叹说。
无独有偶。2020年10月16日,在顺德大良,某公司在施工作业时破坏2回10千伏电缆及2回电缆管线通道,导致2000多户用户停电逾2小时,故障抢修费用10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对于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南方电网广东佛山顺德供电局将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偿上述损失。
电力设施一旦遭到破坏,轻则影响安全供电,重则引发伤亡事故。对此,顺德区供电局也发出提醒,电缆线路侧施工和架空线路侧作业必须明确安全技术要求,避免对电力设施造成破坏。
电缆线路侧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前应先到供电部门接洽,明确电缆线路走廊走向,协商施工事宜及按要求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后方能开始施工。
2、在电缆线路走廊侧操作机械开挖、打桩等作业,应在电缆保护区段用安全警示带作围栏,作业时禁止超越此警示带,作业点应与电缆沟(或直埋电缆管道)保持大于0.75米距离,并保证电缆沟(或直埋电缆管道)、及相关标志的完整,有危及或破坏情况发生的,应按供电部门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修复相关设施。
3、与电缆线路走廊交叉处的施工,禁止用施工机械挖掘,应用人工开挖,注意不能损伤电缆。
4、现场应设专职监护人,监护靠电缆线路走廊周边的施工,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交待清楚电缆线路位置及注意事项。
5、在带电电缆沟(直埋管道)处施工,应到供电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在电缆走廊(直埋)开挖,到相应深度时,应注意不能损伤电缆。
架空线路侧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吊车作业时,人身、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与高压线路保持不小于2米安全距离。
2、在距离高压线路5米范围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和指挥,确保吊车吊臂作业与高压线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