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对违停车辆开罚单”值得推广
戴先任
小区消防车通道被车辆占用,阻碍消防救援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不少车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没人会管,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等到发生事故了才发现为时晚矣。3月18日上午,杭州消防在全省率先试点小区生命通道的贴单式违停执法,针对这样的行为做出了处罚。
消防车通道被称为“生命通道”,消防车通道被挤占,在不少小区都较为常见,私家车挤占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进小区受阻,影响火灾救援,造成财产损失,甚至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的惨剧也屡屡发生。
堵塞“生命通道”,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也规定,私家车堵占消防通道拒不腾挪车辆,可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这样的处罚与堵塞“生命通道”造成的损失来说,力度太轻。另外,对于车辆占据消防通道的行为,多是在火灾救援时才会予以相应处置,这些原因的存在,都让车主违法停放的违法成本太低,导致此类现象有增无减,一旦需要火灾救援等紧急情况,车辆挤占消防通道导致救援受阻的问题就屡屡发生。
杭州消防试点小区生命通道的贴单式违停执法,这样的做法就切中肯綮,值得肯定。对违规停放车辆开展现场执法,对违停车主进行及时惩治,这样才能更好防范“生命通道”被堵塞的现象,才能在处置这一问题时不陷入被动。
不过,要遏制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现象,也不能只靠消防部门“一个部门战斗”。要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主进行处罚,消防部门要到现场检查,而城市小区多,要检查的地方太多,这会占用大量时间、精力,这让消防部门难以对所有的小区消防车通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而只能进行抽检,能够达到的惩治效果也就会相当有限,甚至可能让这一行动变成了“一阵风”,一些车主还是可能抱有侥幸心理违停。
所以,针对于此,就应该让街道办事处、物业等“当地单位”发挥更大作用,配合消防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辖区的监管力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物业等没有执法权、处罚权,也可以通过拍照取证,配合消防部门的工作,交给消防部门对违停车主进行处罚。
杭州消防的做法值得肯定,也值得其他地方借鉴与推广。当然,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对堵塞“生命通道”的违法行为给予更有力打击,畅通“生命通道”。
当然,小区私家车乱停放问题,不仅是车主消防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所致,与城市停车资源紧张也有很大关系。所以,要能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不仅要加大对违停现象的执法力度,还要合理规划停车场,缓解小区业主停车难问题。通过形成各方合力,才能打通“生命通道”的梗阻,让“生命通道”畅通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