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客户端

全省率先!佛山出台新规缓解“充值”消费维权难

珠江时报

3月12日,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发布《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在预付式消费服务中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的活动,从而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同时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17e3d30259104c7e94e5d8ce9771eaab.jpg

发布会现场。

去年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2427宗

预付式消费服务是指由消费者在消费前预先向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支付一定费用,由经营者就消费者预先支付的款项发放有记载功能的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等票证,再由消费者持票证向发行人请求交付一定金额、项目或次数的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模式。主要为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线上线下购物、教育培训等领域。

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佛山全市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2427宗,反映倒闭、跑路、关门停业的投诉有512宗,占比21%,涉及金额达860.3万元,主要集中于美容美发、健身服务、教育培训等行业。

“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对这类纠纷要积极发声,争取消委会的法律支持。”市消委会负责人但唐勇介绍,近年来服务业发展迅速,预付式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但是该类消费纠纷的解决难度高,成为消费维权的难点和痛点。此次出台管理办法旨在充分利用法律工具,帮助消费者降低维权成本,同时通过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等,让失信经营者受到严重制约,也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群体,形成良好经营生态。

为消费者免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管理办法》显示,消费者在接受预付式消费服务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请市消委会支持其起诉。受理条件包括案件的诉讼管辖地在佛山地区、消费者能提供明确且有详细住所的被申请人、申请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未超过诉讼时效,并在人民法院未曾审结或者处理。

同时,消费者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预付卡收款凭证、银行转账、微信聊天截图、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等能证明侵权事实发生的证据,并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对投诉人数为三人以下,案件性质较为简单的消费投诉,由市消委会指定律师或者安排工作人员代消费者撰写诉状;对案件性质较为复杂、经营者无法联系或不配合调解工作等情况的,市消委会可指派律师代理消费者提起诉讼,诉讼包括一审、二审(若有)、再审(若有)。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侵权案例,市消委会指派律师或者安排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在预付式消费服务中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

首宗支持集体诉讼案件已正式立案

另外,记者在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管理办法暨首宗支持集体诉讼案件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在《管理办法》的指导下,首宗消委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案例已得到受理。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副团长、广东升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绍均透露,佛山某培训机构主要提供幼儿舞蹈培训课程,但是因为歇业,致使四位消费者累计2万余元的服务无法兑现,于是消费者进行了起诉。目前案件已在正式立案中,有望很快进行开庭受理。

临近315,李绍均也为消费者送上了预付式消费“避坑指南”。他介绍,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消费者要“五看”:一看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二看条款是否与介绍的服务一致;三看价格是不是一致的,是否写清了折扣的方式;四是要明确违约责任;五看培训地点是否清晰明了。另外,他建议消费者在接受预付费消费服务过程中,妥善保存转账记录、消费记录等书面证据,从而充分留存法律凭证,为日后可能的维权提供便利。

文/图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春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