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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差异化收费是对节日免费政策的改良

珠江商报

文/张西流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年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受到社会关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先进介绍,目前,全国范围还没有统一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他建议,各地应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

不可否认,重大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自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一直饱受社会诟病。一方面,高速免费,不是每个节日可行,更不是每个公民都可以享受,有损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即使高速免费,一些有车族也难以从中享受到多少优惠;相反,看似甜蜜的“免费蛋糕”,好吃却难以消化,节日绵延不绝的拥堵场面,让人望而生畏。基于此,山西、浙江、河南等多个省市已开展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此次全国政协委员王先进建议,各地高速应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收费,显然是对高速免费政策的一种反思、补充和改良。

不可否认,节日期间高速拥堵,不仅是近几年才有,几乎成为久治不愈的一种“节日病”。问题是,推行高速免费新政后,显然加重了病情,可以说是适得其反。事实上,实施高速免费新政,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问题是,我国目前高速公路的软硬件环境,以及公众的素质,还无法承载这么大的一块超级“免费蛋糕”。特别是,“免费蛋糕”在节日集中发放,俨然成了一种“节日福利”,势必会引发公众扎堆“哄抢”,高速公路被车流挤得水泄不通,也在所难免。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首先应权衡利弊,当弊大于利时,就当反思其可行性了。

可见,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即采取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分车型、分支付方式等方式调整高速公路车流量,是公平和效率的理性回归。换言之,高速差异化收费,主要是为了分流,起到缓解个别时间段拥堵的作用。可以说,这是在给节日减负,至少人们不会再为此劳心费力、得不偿失。高速公路与其在节日扎堆免费,不如在平时实行降费或免费。国家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让利于民,不能只盯着几个节日,而是贵在平时。

高速免费如何科学有效地施惠于民,管理者应作进一步探索,比如,是否可以发放“免费通行券”,每辆车每年享受一定公里数的免费通行额度,而时间则自由把握,将免费的普惠政策,贯穿于全年,既避免了公众在节日哄抢“免费蛋糕”,又可以让公众平等享受到这些公共福利。相反,越在节假日,越要提高公路收费标准,以此缓解车流、人流给道路带来的压力,平时再通过降费或免费,返利于民。这样不仅缓解了拥堵现象,还可以引导人们注重平时带薪休假,理性享受政策福利,合理安排休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