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突出贡献奖公示名单有调整,高明新增至3集体5个人入选

记者获悉,根据广东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2020年度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突出贡献奖名单有所调整。其中,高明区上榜名单新增至3集体5个人,公示期至3月4日结束。
据悉,为充分展示佛山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佛山市去年11月起组织开展2020年度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结合佛山各单位及相关个人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创建中的综合表现,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宣传部(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高明区3个单位拟评为“突出贡献集体”,另有5人拟评为“突出贡献个人”。
2017年起,高明区委宣传部充分发挥统筹整合资源平台和凝聚文明建设力量的优势,突出乡风文明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狠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功助力佛山奋夺全国文明城市,并斩获“广东省2016-2018年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等多项荣誉。
自创文工作开展以来,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实打实干,在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全面整治城乡“脏乱差”现象,保障城乡面貌干净整洁,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高明区城乡形象。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则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为抓手,通过组织活动传导文明、深入村居开展宣讲、选树典型扩大影响等举措,为高明区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区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精神文明战线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在新的起点实现更大发展。通过守正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工作机制,端正工作作风,构建全社会共建共享精神文明的良好格局,为高明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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