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声音|宋炜:开辟“法律咨询室”,完善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新闻层出不穷,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暴力程度、行为后果,让人触目惊心。如何加强校园法制宣传引起了佛山与会代表们的关注。
“12到14周岁的未成年人,人生观、世界观还未完全成型,辨别是非的能力欠佳,但其身体已趋于半成熟状态,部分少年在这一阶段的身高、体重、体力甚至超过部分成年人,迫切需要法律来引导规范他们的行为。”宋炜说。

1月25日,省人大代表、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民盟顺德区委会主委宋炜在佛山代表团合组审议上发言。/佛山日报特约通讯员覃剑摄
宋炜经过调研发现,一直以来校园法制宣传多以开讲座为主,这种形式虽然可以提高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但从整体效果而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宋炜注意到,许多中小学生仍缺乏法律权威意识,认为自己离法律很远。一些中小学生更因为对法律认识不足,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寻求法律武器的保护。
宋炜建议,中小学校园应开辟“法律咨询室”,聘请专业的执法者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校园“法治辅导员”,通过“法律咨询室”建立完善的青少年维权岗,定期对学校师生开放,解答师生相关法律疑难问题。
宋炜提出,“法律咨询室”要创新的法治教学方式,让学生掌握《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共同营造一个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文/佛山日报记者路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