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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心愿承载大爱心!高明区司法局这个活动太暖了

高明融媒体中心

近日,高明区司法局积极开展“点亮微心愿,凝聚微力量”微心愿爱心认领活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踊跃向高明区内的低保户、残疾人、高龄独居老人等困难对象伸出爱心之手,根据自身能力为困难对象认领“微心愿”,让社区矫正对象身体力行地服务社会、融入社会,用自己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增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成效。

“内心感到十分温暖,感谢社会和社区矫正对象对我的帮助和关心。”近日,80多岁高龄的独居老人黄伯(化名)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电动轮椅时,对前来探望他的社工和社矫人员连番感谢。据悉,该电动轮椅是由三名社区矫正对象认领黄伯的“微心愿”后捐款购买的。

爱心服务队为困难对象送上由三名社区矫正对象捐款购买的电动轮椅。区司法局供图

据悉,为营造互助互爱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矫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高明区司法局联同鹏星社工机构,号召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响应区慈善会倡议,积极开展“点亮微心愿,凝聚微力量”微心愿爱心认领活动,为区内低保及困难对象送上关怀及温暖。

“活动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对象踊跃向社区低保户、残疾人、高龄独居老人等困难对象伸出爱心之手,根据自身能力纷纷为困难对象认领‘微心愿’,满足困难对象的愿望。”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截止至目前,爱心服务队共为高明区8名困难人员送上由高明区社区矫正对象自愿捐赠的捐款和物资,总价值价值约3600元,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的同时,也送上一份关怀和温暖。

社区矫正对象社工组成爱心服务队,为独居老人送爱心。区司法局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社矫对象除了捐献物资外,还因此加入到爱心志愿服务队当中。据悉,爱心服务队由社矫对象、社工、慈善会和社矫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上门为困难对象达成“微心愿”。

“接受社区矫正后,我认识到自己之前犯的错误,我一定会服从监管,认真矫正。”社矫对象吴某表示,通过本次爱心活动,让他发现自己也可以去帮助别人,因此加入了爱心志愿服务队。今后,他将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近年来,高明区司法局通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身体力行地服务社会、融入社会,用自己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接下来,区司法局将继续通过帮扶实践,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促进其重塑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成效。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夏慧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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