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实施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市基层延伸,巩固和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为抓手,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组织设置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推动佛山党建走在前列。
高标准建设党群服务中心
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我市提出要推进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明确街道党工委要把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作为主责主业,要落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在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上,《意见》提出,整合街道组织办、工青妇、文化站等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建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作为服务党员群众的阵地、区域党建组织协调的平台。新建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一般不少于1500平方米,实行服务项目准入制。
此外,《意见》提出,推进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党建联建·共治共享”区域党建机制,以社区为单元建立区域党建联席会,统筹社区内各领域党组织。探索以片区为单元成片推进区域党建工作。明确区域党建联席会主要任务是统筹推进区域内党建资源整合与共享,协商区域重大民生服务事项,协调解决区域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等。
为把社区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意见》要求,优化完善社区党组织设置,强化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能力,建设一个集办公场所、活动场所、服务群众场所于一体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一般不低于600平方米。同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
在加强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党组织,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同时建立健全互联网业党组织。
完善党领导下的居民自治体系
城市基层党建是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一大重要抓手。《意见》明确,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统筹实施惠民政策。完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体系,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居民自治架构。推行党员楼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兼职委员制度。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骨干队伍。《意见》提出,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大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激励力度,打通晋升渠道,提升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待遇。同时,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探索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为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市要求,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体系,各级党委把城市基层党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把城市基层党建推进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同时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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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干什么的?
为加强我市基层党建工作力量,规范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管理,我市还制定了《佛山市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制度(试行)》。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指由组织部门统一招考,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
具体而言,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推进各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推动指导建立党组织,帮助新组建党组织建立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巩固组建成果;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指导党群共建工作、区域化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积极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及时发现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等。
原标题:《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实施
引领城市基层治理 推动佛山党建走在前列

来源|佛山日报
撰文|记者梁建荣
编辑|何欣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