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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周,明城镇举行法治文化活动

佛山高明普法

12月3日,“12.4”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明城镇坟典村举办。高明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郭伟光、高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云雄、高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军、高明区司法局副局长孙旭东、高明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吴伟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区分公司总经理沈秀杰、明城镇人民政府副书记严坚文和坟典村村委会主任李明章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教育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旨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No.1

正式启动

启动仪式上坟典村无讼乡村示范点挂牌成立。坟典村以非诉讼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进而减少法院的诉讼案件,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真正实现诉源治理,邻里之间更加团结和谐,家庭更加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坟典村无讼乡村示范点的成立,将推进乡村矛盾纠纷化解从个案处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使矛盾化解在诉讼前,对于各类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明诚镇将继续发挥“无讼”品牌效应,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量,实现更高水平的乡村法治建设。

No.2

趣味普法

启动仪式现场设置宪法宣传摊位十三个及普法游园活动摊位三个。现场以悬挂法治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有奖问答、互动游戏、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把法治精神用润物无声的方式传达给公众。

普法游戏摊位同样气氛火热。有趣的游戏与实用的法律知识相结合,吸引了村民热情参与。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活动寓教于乐,使村民更深入了解宪法的内涵和意义。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宪法宣传活动的开展,让村民在参与游戏的同时学到宪法知识,使他们进一步认识了解宪法基本知识,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法治宣传的效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  佛山高明普法

供稿 | 高明区司法局明城司法所

编辑 | 佛山高明普法微信编辑组

校对 | 邓伊韵 肖毅  审核 | 孙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