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公布部分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
上周五,高明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总结前一阶段高明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据悉,自中央、省、市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高明区高站位部署推动,高规格战略布局,迅速成立专门机构,加快理顺职责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排查督导,加大打击力度,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案例1
恶意毁坏财物 强要“过路费”被判刑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2017年3月~8月,以严某某等7人为首的高明某村村民,多次组织对某建筑公司的围蔽施工进行阻挠,成立所谓的“保路维权委员会”。该组织打着为村民谋利的旗号,向政府施压以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
经查,严某某等7人在此期间,利用挖掘机多次破坏施工道路,造成排水管和路基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7000余元人民币。
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立即行动,今年3月27日,高明区人民法院对严某某等人的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
案例2
贿选拉票 8人被依法拘留
近日,有群众举报,2017年5月,高明某村村民代表在选举中,出现“花钱买票”的贿选行为。

高明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部门供图
经核查,从2016年开始,村民潘某某等3人为当选下届村委,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出资购买选举选票,并雇佣同村的其他5名村民作为推手,协助购买选举票,许诺每购一张选票给予20元提成。
随后,高明公安机关先后抓获上述违法人员8人,并根据相关规定,对组织贿选的3人以行政拘留10天,其他实施拉票的5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
案例3
打击报复举报者 被依法批捕
2017年开始,犯罪嫌疑人何某长期在一些士多店摆放老虎机,并多次纠集社会人员,对举报老虎机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同年8月,何某谎称收取快递,将报警人小李(化名)骗出,并纠集5人合伙殴打小李,致其轻微伤。
10月,何某再次以收取快递为由,骗取报警人小王(化名)出来时被其识破。随后,何某纠集黄某、林某,驾驶摩托车到乐平镇某市场猪肉档,威胁、恐吓小王的母亲,称若再发现小王举报老虎机,便将其“碎尸万段”。
调查发现,由于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有恃无恐,公开打击报复举报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佛山检察机关依法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
案例4
无视禁令非法采矿 全面拆除并判刑
被告人林某(佛山市南海区人)与肖某、胡某(二人均另案处理)达成合伙非法开采稀土矿的口头协议,租用杨和镇某地山塘十年。
林某等人用原地浸出法对租用的土地进行非法开采稀土矿,总开采面积为29943平方米。
林某等人非法采矿的事实被发现后,相关部门先后两次向其发出停止作业通知书,但林某等人依然我行我素继续非法开采稀土矿。
对此,高明区成立专门小组,对上述非法采矿点进行三次全面的现场拆除,将非法采矿点完全取缔。随后,高明公安民警在梅州市兴宁县将林某捉拿归案。
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鉴定,林某非法开采稀土矿石量318411.86吨(稀土氧化物为355.57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5333.55万元。
林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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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市民群众若在高明区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举报提供线索:
1. “黑村官”。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
2. “菜霸”“行霸”“市霸”。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4.非法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5.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开设赌场、抽头放贷等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 地痞流氓。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7. 巧取豪夺。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8. “黑导游”。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9.高薪引诱。以高薪引诱招募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10. 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和渠道
高明区扫黑办电话:0757-88662029(工作时间) 邮箱:gmshce@126.com
高明区纪委(监察委)电话:12388、0757-88688082(工作时间)
高明区委组织部电话:0757-88822272(工作时间)邮箱:gmzzk@163.com
高明公安分局电话:0757-88881626 邮箱:gmgashce@sina.com
原标题:积极举报 全民参与扫黑除恶
高明公布部分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区扫黑办宣
编辑|何欣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