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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高明一司机被扣3分罚款200元!

高明融媒体中心

近日,高明一司机在荷城文华路中医院门前斑马线上因没有礼让行人,将一名正在过马路的老人撞倒在地。最终,司机谢某被处以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并需要承担被撞老人的治疗费用。

司机在荷城文华路中医院门前斑马线上因没有礼让行人,将一名正在过马路的老人撞倒在地,小车的前挡风玻璃被撞裂。高明公安供图

近日,在荷城文华路高明区中医院门前斑马线上发生一宗交通事故,一名老人在斑马线上被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荷城派出所巡逻的警辅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警员到场询问伤者情况,并积极疏导交通,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经了解,伤者何伯当时走斑马线过马路,突然有一辆小车往前行驶将其撞倒。现场何伯的意识清醒,但感到头晕,且腰部和肩膀有明显疼痛,小车的前挡风玻璃被撞裂。

因事故地点就在医院门口,医护人员很快赶到了现场,在警员的协助下,老人迅速被抬上担架床送院治疗。

据司机谢某陈述,当时其正驾车路过中医院门前斑马线,经过斑马线时,其没有减速,恰逢阳光正好直射到驾驶位置,其视线受强光影响,没注意到有人正在过马路,当看到人时车辆已经撞了上去。

目前,何伯情况稳定,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司机谢某因没有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驾驶证被扣3分并罚款200元,并需要承担何伯的治疗费用。

“经过持续的宣传教育,目前区内大部分司机都能做到斑马线前减速礼让行人,但还有小部分的司机不遵守规定,甚至在正在过马路的行人中驾车穿插而过,一旦出现事故,将造成严重的后果。”高明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斑马线要真正成为安全的行人之道,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律。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行人,都需要自觉遵守交规,树立安全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相关链接: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让行。

违反规定的,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作出处罚: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款200元。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200元。

3.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记3分,罚款200元。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关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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