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解8类事项!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
佛山农业农村 2020-11-12 08:56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广东省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结合实际,成立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

一、调解委员会组成

主 任:杨常青(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刘和平(广东省渔政总队佛山支队支队长)

王 丽(市农管办副主任)

委 员:赖宏宇(办公室主任)

李 磊(执法监督科科长)

何建强(种植业科科长)

李 湘(渔业科科长)

廖成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建立(科教信息科科长)

秦龙晨(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执法工作科副科长)

姚 陈(法规宣教科四级主任科员)

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局行政调解工作,研究决定行政调解重大事项,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该委员会不设实体机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行政调解法律法规,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开展;

(二)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切实将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预防化解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行政。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人员名册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原标题: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