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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电整治不停歇!桂城交警到外卖站点宣传摩电安全知识,提醒要遵章行驶

珠江时报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冬冬 通讯员/许启琛)“骑行电动车切勿贪快,记得不能走机动车道。”近日,为加强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桂城交警中队近日深入美团外卖站点,向配送员讲授摩电出行和日常管理的安全知识,提醒大家遵章行驶。

 在南粤批发市场的美团站点,10多名外卖骑手齐齐上交通安全课。现场播放了摩电事故宣传片,交警又详细解读了《佛山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要求外卖骑手出行要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遮挡号牌。未上牌的电动车要及时上牌,并到集中的充电场所充电,切勿带车进屋充电。此外,还提醒外卖骑手要清楚车辆的相关保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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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交警向配送员讲授摩电出行和日常管理的安全知识。(通讯员供图)

交警介绍,目前辖区内像美团这样的即时配送公司发展迅猛,电动自行车是配送员工作的主要交通工具。不过一些配送员为赶时间不遵守交通规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随着摩电整治号角的吹响,加强配送行业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十分重要。之前交警部门已经约谈了几家大型的即时配送公司,并建立了联络机制,一旦发现骑手出现交通违法,将通报主管公司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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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交警向配送员讲授摩电出行和日常管理的安全知识。(通讯员供图)

同时,为继续强化规范摩电行驶秩序,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桂城交警中队组织警辅人员连同巡警、城管到辖区内石(石肯)村委对开主路段、南桂东路等电动车较密集的地点进行文明劝导。当天,桂城交警摩电整治专班共查扣违法电动自行车252台。

执法现场,交警劝导骑行摩电的车主要规范行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骑行要戴头盔、不得闯红灯、乱穿插等。而对于逆行、乱闯红灯等的违法行为,桂城交警现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教育,通过宣讲交规以提高群众摩电出行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

接下来,桂城交警将继续加强落实摩电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辖区摩电交通管理水平,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链接:电动自行车驾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行驶摩电不规范,将面临哪些处罚?针对电动自行车驾车违法行为,佛山市的处罚标准如下:

1、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逆向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3、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