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救援!佛山开展涉公益诉讼案件海龟放归工作
佛山日报 2020-11-04 20:56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支队支队长刘和平(左3)多次带队到涉案企业了解被查扣暂养的海龟情况。通讯员提供视频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谭海琪 通讯员佛农宣报道: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日前联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顺德区农业农村局等多个单位,开展涉公益诉讼案件海龟放归工作,将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海立方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海立方公司”)查获的12只涉案海龟移交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进行野化和放归自然。

涉案活体海龟暂养救治移交仪式现场。通讯员供图

涉案活体海龟暂养救治移交仪式现场。通讯员供图

2019年8月,公安部挂牌督办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特大案件,涉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各类海龟400余只,分布于全国14个省份20余个城市。2020年2月,负责案件办理的江苏邳州市公安局根据线索,发现顺德海立方公司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在该公司海洋馆查获12只涉案海龟,随即对涉案海龟进行了扣押并委托该公司予以暂养。

收到案件信息后,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双方签订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非法捕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协作协议书》启动部门协作机制,开展案件联合调查,并与案件主办单位江苏邳州市公安局深入沟通,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到涉案企业指导案件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海龟移交实施方案。10月27日,在检察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监督指导下,涉案海龟从顺德区起运,以空运的形式于28日运抵海南三亚,并在位于海南乐东县黄流镇的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龟野化基地完成交接手续,顺利完成涉案海龟移交工作。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支队支队长刘和平(左3)多次带队到涉案企业了解被查扣暂养的海龟情况。通讯员供图

“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保持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的沟通联络,定期了解佛山涉案海龟野化有关情况并通报市人民检察院,直至该批海龟完成野外放生。”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此案仍在办理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将会与江苏警方、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各方密切合作,根据案情发展及时对涉案企业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