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4.58%,高明召开会议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今日(30日),高明区召开全区2020年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部署今冬明春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以此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预防和压减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区领导姜岳新、苏仕超、石耀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0年前三季度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形势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0月25日,全区共发生交通事故246宗(去年同期288宗,同比下降14.58%),死亡38人(去年同期32人,同比上升18.75%)、受伤254人(去年同期304宗,同比下降16.45%)。
会议指出,高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还不是很牢固,风险因素依然存在,安全风险依然较为严峻,主要表现在事故多发区域相对集中、涉摩涉电涉货亡人事故率高、重点交通违法诱发交通事故占比集中三方面。
会议要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围绕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要大力整顿货运行业乱象、全力开展危化品运输整治、重点整治涉摩涉电突出交通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及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会议指出,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对全区279处国、省、县道交通安全隐患点,144处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隐患路段,今年市、区“十大路段”,高明区第二、三、四季度排查出的道路隐患点,要明确负责部门、负责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治理任务。同时,加强对散装物料车、“渣土车”等货运车辆的重点安全监管,加强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打好第四季度交通事故防范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在道路交通隐患治理、落实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做好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落实农村劝导站实体化运作和抓好摩电整治工作等方面下功夫,充分认识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姜岳新要求,接下来,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首要,结合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及岁末年初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高明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文/佛山日报 记者陈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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