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禅城户籍居民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明日起开始申报
记者10月13日从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2021年度禅城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4日起便可申报与缴费,其中,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及缴费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缴费标准1879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96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普通居民个人缴费596元/人。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居民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居民申报参保,需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居民申报停保则需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办理;若变更扣费账户,须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医保征收职责已划转税务部门,不支持社保卡医保个账扣缴医保费;2020年度扣费成功的参保人,如2020年9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含享受退休医疗待遇),将自动续参2021年度居民医保。因此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即可,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已申报参加2020年度居民医保但在2020年9月底前尚未成功缴费的参保人,如需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保,应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优抚等困难群体统一由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丧失困难群体参保资格的人员,如需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保,须在申报期内按所属户籍到规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保。如需了解缴费情况,可关注“禅城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文/佛山日报记者 刘玉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