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鲜活食用水产品要“持证上岗”!顺德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珠江商报 2020-09-26 08:52

珠江商报讯 记者骆苏艳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区农业农村局获悉,按照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顺德已在全区范围内停止使用“淡水鲜活食用水产品产地证明(标识)”,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借鉴工业品合格证管理模式,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从而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

合格证制度强调的是“自我质量控制、自我管理、自我承诺、自我开具”,强化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形成“国律+自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着重明确和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可登录“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的网址(http://qsst.gdagri.gov.cn/)或者“广东追溯”APP自行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区农业农村局大力推动和指导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和使用合格证,进一步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截至9月25日,全区共有408个主体开始使用合格证,用证数量27227张,用证产品23403吨,居全市五区之首。

接下来,区农业农村局和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将继续做好辖区内水产养殖户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养殖户及时了解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政策,指导好养殖户打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同时对虚假开具合格证、自我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养殖户(生产企业),加大抽检力度,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