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顺检宣:9月10日,佛山日报记者从顺德检察院获悉,近期检察院办理一起利用“寻人启事”诈骗家属的案件,诈骗分子利用被害人急于找回亲人的迫切心理多次实施诈骗,意图诈骗金额高达人民币25万元。
今年3月,罗先生的女儿在北滘一间餐饮店离开后失踪,罗先生向派出所报案后,又在网络上发布女儿的寻人启事。没过几天,罗先生就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恐吓短信,以女儿生命安全为要挟,要求他将5万块钱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收到短信的罗先生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4月1日,民警在山西省大同市将作案人员巩某抓获。检察院发现,罗先生并非此案中唯一的受害人。从3月起,巩某从网上购得多张以他人名义开具的手机卡、银行卡及U盾,通过网上搜索寻人信息的方式寻找犯罪目标。用购得的手机卡以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形式与寻人家属联系,通过虚构自己绑架失联人员或可提供有关线索的方式,让家属汇款至其预先购得的银行账户上实施诈骗。
据巩某供述,自己因疫情没有工作,滋生了用不法手段骗取钱财的心思。他通过上网在“百度”、“今日头条”等APP上寻找寻人信息,实施诈骗行为近六十次,诈骗金额共25万元。有三名被害人接到勒索信息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巩某诈骗次数众多,但最终上当受骗的人寥寥无几。截至被抓获前,巩某没有收到任何诈骗的款项。
顺德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设置骗局,诈骗金额高达25万元,数额巨大。因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2020年7月15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巩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顺德检察院提醒,家人失踪心急情有可原,但还是应该保持理智和冷静。失踪24小时后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如遇到类似本案中勒索钱财、索要“信息费”等情况,及时报警,问清楚对方的地址、要求以及联系方式,以便警方核查信息的真假,一味选择妥协不仅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还有可能浪费寻找亲人的宝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