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停车位,最高可罚5000元!
珠江时报讯(记者/周钊泷 通讯员/周聘仪 严嘉杰)9月7日,大沥城市管理局联合交警、社区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岐丰市场周边、九村路、西环桥底一带违规设置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归还公共车位32个。
近日,大沥城市管理局接群众投诉称,岐丰市场周边、九村路、西环桥底等路段公共停车位多半被人私自占用,希望城管跟进处理。接报后,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发现,不少公共停车位已装上地桩、地锁或摆放石墩、轮胎等物品。
为此,大沥城市管理局与交警、社区等部门商议决定于9月7日进行集中整治。当天上午,经过3小时的连续作业,执法人员共拆除地桩、地锁共24个,清理占道石墩、轮胎一批,释放车位32个。“真是太好了,公共停车位本来就是大家的,这一占大家更难停车了。”眼见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路过市民陈先生不由点赞。
“希望大家遵守规定切勿将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否则,城管部门将按照《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个人可处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大沥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唐新隆表示,接下来,城管部门还将加强巡查,避免以上问题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