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林应涛 摄影报道)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新《固废法》”)已开始施行。监管人员如何适应新《固废法》的要求,加强固废环境监管?9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邀请了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高级工程师辜剑波,重点围绕新《固废法》解读和固废环境监管要求等两方面的内容开展专题培训。

南海区组织开展新固废法普法宣传专题培训。
辜剑波介绍,新《固废法》修改和新增内容较多。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等“三化”原则;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实现对固体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责任管理;还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明确禁止和限制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固废法》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同时补充规定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如增加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处罚额度由原来的普遍1万元~10万元增加到10万元~100万元,最高可对违法单位罚款500万元。他结合以往省内发生过的固废违法案例,进行了对比说明,让现场学员一目了然。
目前,新《固废法》已施行,后续监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辜剑波认为,在固废环境监管方面,政府要适应新《固废法》的要求。因此,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重点也应有所改变。例如,危废经营许可证改为危废许可证,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制度融入排污许可证制度,取消固废防治设施验收许可,用好有奖举报和信息公开制度等。其中,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是重中之重,他建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力度监督企业按照法律要求存放、处置危废,包括落实危废标识牌、转移联单等各项要求,并督促企业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完成危废申报等工作。
现场多名环保执法人员表示,这场培训重点突出,干货满满,他们准备回去继续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入研读、消化,并按照新《固废法》的要求做好固废环境监管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适应新《固废法》的相关要求,南海已提前进行固废管理工作部署。目前,南海正在构建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形成云监管;建立和试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和区固体处理环保产业园;探索实施垃圾分类;开展针对性整治工作等举措正在稳步推进,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