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9月起,高明国企退休人员将陆续移交镇街管理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0-09-01 19:47

今日,随着佛山供电局、佛山水业集团等4家代表企业与高明各镇(街道)签订移交协议书,高明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其目的在于为国有企业减负,促进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截至今年8月31 日,需移交高明各镇街道进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共842人,计划移交档案785册。

为确保移交顺利,区国资局主动与企业联系,建立起工作对接服务机制、情况通报机制和政策解答机制,为相关单位进行政策解读,明确工作要求,并全面调查摸底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养老关系、统筹外费用等。

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后,高明区要求,各镇(街道)要在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过程中,对符合省、市文件确定接收范围的人员做到“应接尽接”,杜绝出现在省、市文件规定以外增设接收条件,违反政策精神增加企业责任的现象,同时尽量简化接收手续,切实为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提供便利。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姜岳新表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必须在保证移交后退休人员现有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签订移交协议,完成实质性移交。实质性移交包括人事档案移交、党员组织关系移交、资产移交、管理服务职能移交、人员移交。

据悉,今日签订移交协议后,各镇(街道)将在9月至10月开设接收专场,集中接收移交资料。高明区计划,将在9月底前100%完成省企退休人员主体交接工作,10月底前100%完成央企、市属和区属企业退休人员主体交接工作。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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